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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盤水危機公關處理責任承擔原則
事件一經報道,公眾馬上高度緊張,強烈關注。這時的公眾有四大心態特點:
1、相信媒體報道,不相信當事組織言論,情緒激動;
2、寧信其有,不信其無,有罪推定;
3、渴望新信息,追逐新信息,認為新的就是真的;
4、以偏概全,全盤懷疑,全面否定。
在這種情緒化的心態下面,潛藏著公眾冷靜的價值關注。公眾真正關注什么呢?
1、受害者利益,從而也是公眾自身的利益;
2、誰為受害者和可能的受害者利益負責。
在公眾這樣的心態和價值關注中,當事組織處理危機的首要原則,就是承擔責任,不管當事組織有沒有責任,責任輕還是責任重。宣布承擔責任,是組織作為社會一員,必須履行的道德義務,也是組織化解危機的更佳選擇,能有效快速平服公眾激動的心情,免除危機進一步激化的危險,為解決危機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。
公眾無疑情緒激動,但這并不等于說公眾就不分青紅皂白。組織勇于承擔責任的言行,會在公眾心里產生良好的回應,這種回應是組織妥善處理危機最可寶貴的支持,也是危機過后組織及其產品、服務繼續在消費者中間生存、發展的堅實基礎。
逃避責任,組織可能毀于社會的重壓;承擔責任,組織一定在危機中得到贊許,把危機變成發展的轉機。因此,可以這么說,當事組織在事件突發的時間,就向媒體、公眾和消費者宣布,組織愿意承擔一切可能的責任,這是組織不致毀滅的最重要選擇。